首批20名农民工权益监督员颁发聘书
大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于9月7日至9日组织召开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经验交流会,向首批20名农民工权益监督员颁发聘书,这标志着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权益监督员制度建立并开始实施。
农民工权益监督员有3项具体职责:一是协助劳动监察机构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群体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二是协助监察员监督所在建筑工地各建筑业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将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劳动监察机构。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农民工工资、欠缴社保费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实时上报。三是配合劳动监察机构对所在工地进行调查、取证。
据介绍,落实农民工权益监督员制度的具体工作安排将分三步,一是从8月15日起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所辖建筑单位试行该制度。计划于9月30日前,在全市所有建筑工地都配备1-2名农民工权益监督员;二是向被聘用的监督员颁发聘书,明确其职责和权利。同时对其开展培训,提高其履行监督员职责的能力;三是向社会承诺,对农民工权益监督员反映的违法侵权问题当日立案,15日内解决,并且要特别保护监督员本身的权益。
_首批20名农民工权益监督员颁发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