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海洋渔业系统做好防“梅花”准备
昨日,市海洋与渔业局发布通知,要求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全面做好防御第9号强台风“梅花”的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的发展变化和台风动态,要加强与各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气象部门、海洋环境监测部门的联系,在第一时间将风情和汛情信息传递到涉海涉渔部门、企业及渔港、渔村、渔船和渔民。
接到预警后,各地要根据预案及时通知海上渔船就近进入防台港或锚地,组织、疏导在不防台港停泊的渔船离港,按照事先确定的路线,转移到就近可防台港或锚地。防台港按要求指挥、调度渔船落实避风和防碰撞具体措施,所有船上人员撤离上岸,25马力以下小型渔船全部拉到岸上高潮线以上安全地带。
海上养殖台筏、网箱等设施采取必要的下沉、加固等措施,人员全部撤离上岸,不得滞留海上。渔港企业、渔业企业、养殖场、种苗场等都要按照各自防台防汛预案采取防御措施。各地及时与各渔业企业、养殖场、乡镇(街道)、渔村联系,了解和掌握出海渔船回港避风情况和养殖台筏、网箱人员撤离上岸情况。
各地要切实做好防台防汛抢险物资、装备、车辆等储备工作,保障重点受灾地区和渔民的需要。各级渔政执法船(艇)和救助船队(大马力渔船)要保证处于适航状态,随时准备参与应急救助行动,并确保参加救助船只及人员安全。
——我市海洋渔业系统做好防“梅花”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