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惠民更靠民
“美丽的大连既要有其表,更要有其里。要让每一位大连市民为生活在一个高度文明的城市而骄傲。”在日前结束的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上,市委书记唐军在报告中表达了大连对文明始终如一的坚守与追求。
文明城市创建起源于人民群众的追求,根植于人民群众的沃土,必须以民生为根本,普惠于人民群众。从2005年当选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到2008年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再到今年第三次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大连始终把人民群众定位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把提高人的素质作为文明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广大人民群众认可、支持并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才有了可靠的保证,这是大连能够一次次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获得荣誉的一条基本经验。
今年,我市鲜明地提出“为民、靠民、惠民”的文明城市创建理念。
创建为民——这不是一句口号,它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一项荣誉,更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这次创城的测评指标中,包含了大量民生指标、社会和谐指标和群众评价性指标,更加注重群众满意度、幸福感的评价。只有把创城的过程当成服务群众的过程,当成改善民生的过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创建工作带来的新变化,享受到实惠,才能提高市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增强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同率、支持率。
创建惠民——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是创建文明城市的最终目的,也是推动全体市民进一步参与创城的强大动力。在我市历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市民体现出了超强的凝聚力和城市荣誉感,每一次的创建过程,都让人民群众经受一次文明的历练,使大连人的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创建更要靠民——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主体在民、根基在民、血脉在民。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普通市民的内容占了很大部分,如“公共场所道德”、“交通行为”、“人际关系”、“慈善捐助”等指标,测评的就是市民的参与情况。简单地说,如果你在公交车上为老人主动让座,或在马路边为外地游客热情地指一次路,都能为大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分。
创建文明城市是每一个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市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每个人都迈出一小步,我们城市的文明就会迈出一大步。让我们每个人都从自身做起,从体现城市现代文明的每个细节做起,用千千万万个闪光的小文明,聚合成整个城市的大文明。
——为民惠民更靠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