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二次复查
昨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专家组来连,对我市“十一五”期间的节水工作进行检查。专家组考察后认定,我市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二次复查。
据悉,2002年我市被评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全国首批“节水型城市”,按照相关要求,每5年复查一次,2006年第一次复查并通过,今年是第二次复查。
我市是一座资源性缺水的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人均占有量的1/4。成为国家首批节水型城市以来,全市人民和各行各业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城市节水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之有效的节水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至2009年底,我市已有88家企业(单位)被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命名为“节水型企业(单位)”;至今共有20个小区(社区)获得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委员会授予的“节水型小区(社区)”称号;截至2009年我市参加节水型校园创建的市内7所高校全部实现了“十一五”期间的节水目标;2009年我市高校总用水量比2005年降低5.1%,年人均用量降低26%。我市在开源的同时,积极开展了中水、污水再生回用,海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工作,不断提高水的综合利用率。
——大连市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第二次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