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不能相信天上掉馅饼
穿着合法外衣,编造虚假项目,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如果市民不能甄别其真实意图,就很可能会落入非法金融诈骗的陷阱
随着市民理财意识的增强,如何获得更多的收益成为了很多市民正常的诉求。除了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了各类理财产品之外,很多穿着合法外衣的骗子也闻风而来,动辄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投资者,或者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等旗号,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或者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如果市民不能甄别“一夜暴富”或者“快速致富”等幌子后面的真实意图,那么就很可能会落入非法金融活动的陷阱。
据介绍,目前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等。
据介绍,非法金融机构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以及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非法金融机构的筹备组织,也应视为非法金融机构。
而非法金融活动,是指未经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
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可能为自己带来巨大的损失。很多市民对几年前营口东华经贸(集团)有限公司以其下属企业东华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还记忆犹新,该公司以35%~60%不等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借发展养殖蚂蚁为名非法集资,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近30亿元,除用于偿还部分本金及高额利息近22亿元外,有近8亿元被挥霍或占用。不仅如此,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
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绝不能相信天上掉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