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入学年龄仍为年满6周岁
此前有传言称小学入学年龄要延至每年的12月31日,此次“意见”明确指出,本市儿童入小学年龄仍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不能按时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填写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学校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对身体以外原因申请延缓入学的,应从严掌握。延缓期满仍不能入学的,应重新提出延缓入学申请。一般批准延缓入学的时间不应超过1年。家长未按相关规定为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注册或延缓入学等手续的,由家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儿童入学年龄仍为年满6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