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根据目录,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包括: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赴境外租买频道、办台审批等。
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有:土地估价师资格,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企业培训师,金融理财师等;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国保健行业心理保健师资格,中国保健行业营养保健师资格,木材搬运工,飞机结构修理工等。
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含: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保监会系统文明单位,全国工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
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除了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还有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食品生产许可,免税商店设立审批等等。
国务院另外建议,取消和下放32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和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将7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