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出资扶持农村“文化大院”
“文化大院”是我市农村一道风景。近日市财政局出台政策,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农村“文化大院”每个补助2万元,用于购买活动所需的服装、道具、乐器、音响等。近年来,农村“文化大院”已成为我市农村基层群众开展文体活动、传播先进文化的主要阵地,深受农民喜爱。
目前,我市共有农村“文化大院”400余个、骨干2万余人。我市农村“文化大院”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形式鲜活多样,包括秧歌、民乐、声乐、舞蹈、健身舞、喜剧、二人转、自编自舞等,一些“文化大院”还经常组织群众参加文化科技交流与学习及棋类、球类比赛,已从原来的只注重文艺演出和表演,向更宽泛的领域拓展。
“文化大院”已成为广大农民愉悦身心的“精神乐园”和强身健体的“运动乐园”,科学知识、致富信息的“播种机”,还成为化解邻里纠纷、解决村民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稳定器”。随着“文化大院”吸引力增强,沉湎于麻将桌的农民逐步减少,形成了向上的社会风尚。
为扶持农村“文化大院”发展,最近,市财政局与市文广局一起实地调研,针对农民提出的开展活动缺少服装、道具、乐器、音响等问题,出台政策,对成立5年以上、成员10人以上、每月开展活动2次以上、活动成效显著的农村“文化大院”予以扶持。今年全市获得支持的“文化大院”可达271个,分布在各涉农区市县及先导区,市财政安排资金542万元。
——市财政局出资扶持农村“文化大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