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我市发放13年度出租汽车油价补贴
今起开始发放市财政安排的2013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6122万元。本次出租汽车行业补贴资金发放的范围是全市13379台出租汽车。我市出租汽车2013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标准为每月1008.88元/台。补贴的时间为12个月,标准合计为12106.56元/台。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就补贴发放程序做了如下说明:市内四区出租汽车管理所将所属区域的个体出租汽车经营业户、单位车辆数量上报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由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制定计划,统筹安排银行准备现金或支票;对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按照自愿的原则,将补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经营者本人。
领取补贴时,经营者本人要携带身份证、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取款。未办理银行存折的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到所在区市县的出租汽车管理所领取,区所将领取补贴收据原件报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为企业的,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将补贴发放给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凭《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领取申请表》、收款收据,到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领取支票。企业应保证将补贴全额直接发放给承包经营人,并将《道路运输证》或《营运证》、承包经营人的身份证、《承包合同》的复印件、承包经营人的领取补贴收据原件,报所在区域出租汽车管理所,出租汽车企业将本单位补贴发放情况对外公示10天,做到公开、透明。
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将补贴拨付各区市县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各区市县交通管理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补贴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将于8月7日前完成。
——今起我市发放13年度出租汽车油价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