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多
据悉,我市2014年夏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昨日,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主任、军分区参谋长张国臣大校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是具有光荣传统的人民军队,是一所革命大学校,热烈欢迎广大青年积极应征入伍。对于不少适龄青年及家长都关心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入伍后都会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的问题,张国臣给出了详尽解释。
高校在校生被批准入伍后,由批准入伍地按照当地义务兵入伍优待金标准给被批准入伍青年家庭发放优待金;谈到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入伍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有何规定时,张国臣说,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下一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即停止发放。
国家对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学生每学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
张国臣表示,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要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要于一个月内到学校所在地区、市、县人武部、民政部门及就读学校报到,由学校根据其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安排其复学,并视情在本校内优先选读其他专业。实行学分制的高等学校,在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复学后,应适当增加学分。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教育厅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根据本人意愿学校应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省教育厅负责安排。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张国臣透露,涉及于此的有四项优惠政策:一是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二是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三是报考事业单位优惠。参加面向社会报考大连市事业单位的退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如退伍当年未能参加面向社会报考事业单位或未被录用的,只要符合年龄、身体、政治考核条件,可继续报考并享受上述优待政策。四是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青年应征入伍优惠政策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