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136名公安系统“特邀监督员”
昨日,136名市民被选聘为大连市公安局第三届特邀监督员,聘期为三年。与过往的“警风警纪”监督员不同,特邀监督员的职能扩大了——不仅要监督警风警纪,还要监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安机关必须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据了解,本届136名特邀监督员是经本人自愿申请、各级公安机关和所在单位推荐,经大连市公安局纪委审核,报请大连市公安局党委批准同意,从大连市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及各界群众中推荐选聘出来的。
为确保特邀监督员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同时确保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主动支持、自觉接受特邀监督员的监督,大连市公安局还制订了新的《大连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组织管理及工作联系办法》,明确要求广大民警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虚心接受,认真纠正,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特邀监督员反馈;对特邀监督员反映、转递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违纪违法的投诉、检举要认真进行查处;对特邀监督员就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有关具体问题提出的询问,必须认真负责地作出答复或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拒绝。对阻碍干扰特邀监督员履行职责或打击报复特邀监督员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我市有136名公安系统“特邀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