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联合收费处不休息
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方便市民交费,“十一”期间,联合收费处不休息,正常营业收费。
据介绍,9月份(单月)应交水电燃气费而还未交费的用户,可在9月底至10月1日、2日和3日11时前到联合收费处下列过期收费网点交纳9月份水电费(3日下午及4日全天所有网点不营业,收费数据交换更新)。从10月5日开始,联合收费处所有营业网点与往常月份一样,开始受理双月水电燃气交费用户,双月应交费的用户,可在10月5日、6日、7日国庆期间,到联合收费处各收费网点交费,所有网点正常营业。在联合收费处交纳采暖费的用户,可以于11月4日前到联合收费处交纳采暖费(11月5日后交纳采暖费的属逾期缴费)。
——“十一”期间联合收费处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