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开始发油补 标准4938元
昨日从市交通局出租汽车管理处获悉,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市财政部门安排2012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6415万元。以前年度结余油补资金42万元本次一并发放,资金合计6457万元。本次出租汽车行业补贴资金发放的范围是全市13272台出租汽车,合计每台出租汽车补贴标准是4938元。
市交通局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就补贴发放程序做了如下说明:市内四区出租汽车管理所将所属区域的个体出租汽车经营业户、单位车辆数量上报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由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制定计划,统筹安排银行准备现金或支票;对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按照自愿的原则,将补贴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给经营者本人。领取补贴时,经营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银行存折到指定银行取款。未办理银行存折的个体出租汽车经营者,到所在区市县的出租汽车管理所领取,区所将领取补贴收据原件报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对出租汽车经营者为企业的,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将补贴发放给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凭《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领取申请表》、收款收据,到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领取支票。企业应保证将补贴全额直接发放给承包经营人,并将《道路运输证》或《营运证》、承包经营人的身份证、《承包合同》的复印件、承包经营人的领取补贴收据原件,报所在区域出租汽车管理所,出租汽车企业将本单位补贴发放情况对外公示10天。
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将补贴拨付各区市县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各区市县交通管理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将补贴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据悉,补贴资金已开始发放,将于9月27日前完成。
本次出租汽车行业补贴,全市13272台出租汽车,补贴标准是4938元。
资金发放的范围是:全市13272台出租汽车,合计每台出租汽车补贴标准是4938元。
——出租车开始发油补 标准49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