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养老保险范围
我市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131号)将具有我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从今年3月1日起,我市实行户籍改革,取消农村户籍,统一为居民户口。也就是说,原“农村户籍”人员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据了解,周女士原为“农村户籍”,现为庄河市居民户口。周女士之前从未参保,在新政策出台后,她了解到原“农村户籍”人员也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2013年8月到当地社保中心参加了养老保险。据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如周女士每月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到2028年,她年满55周岁时,刚好缴费达到15年,她就可以正常办理退休手续。
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凡之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具有我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劳动年龄内经本人申请,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早可以从1998年1月1日起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已经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农村户籍”人员,如在劳动年龄内,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体流程为:首先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然后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停缴费手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灵活就业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时,退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两种制度不重复领取待遇的原则,办理退休待遇领取手续;之前未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农村户籍”人员,如在劳动年龄内,则直接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待遇领取手续。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我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时,应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先到居住地社区填写《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建立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相关档案资料,再到劳动保障代理机构(或档案存放处)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我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城镇养老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