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清查与整治行动
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更好地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我市即日起启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清查与整治行动,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全市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单位进行审计,重点查处纠正缴存基数不实、不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
按照《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且最低不得低于上年度大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高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口径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6部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少数单位以职工基本工资较低标准作为缴存基数,更有部分单位以远低于职工实际收入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存基数,这些做法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违反了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是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
据介绍,目前全市有6500多个单位存在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查阅这些单位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对缴存基数低于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额的,将责令限期改正、要求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逾期仍不改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单位存在少缴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广大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户服务热线“12329”投诉举报,积极主动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市启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清查与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