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许可项目被取消
日前,市政府网站公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继续保留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 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 19号),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市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集中清理。
经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第十三批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17项,其中取消12项、调整5项,取消、调整后继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104项,此外接收上级下放的行政许可项目25项。据了解,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包括价格评估执业人员资格认定,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公共场所、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项目中的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个体工商户验照等。
——我市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许可项目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