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见义勇为奖金有望提高
昨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见义勇为基金会召开座谈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最新修订的《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明确提高了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金额。目前该《条例》还在修订审议阶段,预计今年7月进入二审。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不低于5万元的奖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不低于10万元的奖金;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不低于20万元的奖金;因见义勇为牺牲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由批准表彰奖励的人民政府再颁发一次性奖金。一次性奖金颁发按照县级不低于15万元、设区的市不低于30万元、省不低于40万元的标准执行。
辽宁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李国志介绍,实际上按照累计奖励的方式计算,目前《条例(修订草案)》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最高奖励可达140万。
——我省见义勇为奖金有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