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渔船检验站档案工作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
昨日,记者从庄河市政府获悉,庄河市渔船检验站档案工作通过大连市档案评审组验收,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庄河市渔船检验站负责庄河全市60马力以下3400余艘捕鱼船检验工作,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要求,高起点抓档案工作建设,投入6.7万元建设档案室,有各类档案5500余件,其中渔船检验业务有关档案2600余件。
——庄河渔船检验站档案工作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