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国家公权力转换为中国构建低碳社会的强大助推力
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张俊芳、赵晓娜日前发表文章说,国家政府是推进低碳社会构建的主要行为主体,应将国家公权力转换为中国构建低碳社会的强大助推力,尽快实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生活方式的低碳化转型。
张俊芳、赵晓娜说,政府在宏观层面上,应整合其管理范式,以形成制度、政策、法律三位一体、内在统一的低碳促进管理系统。首先,中国的低碳社会建设需要经过整合的、有效的制度支撑,以保证社会低碳转型的可持续性。第一,政府在社会经济运行过程中推行碳排放交易制度。第二,政府主导逐步完善碳金融制度。第三,政府建立企业准入制度。即政府调整现有产业结构,优化能源利用效率,限制高碳企业的市场准入份额,优化能源利用方式。第四,政府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五,政府引导创新能源利用制度。
其次,政府需要在低碳促进制度框架内选择能够引导低碳生活方式的政策工具,科学规制利于推进低碳社会建设的社会性政策。此外,政府还需要制定相关低碳促进法律法规,并且对各类社会行为主体在低碳社会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总之,在迈向低碳社会的进程中,只有充分发挥作为构建低碳社会主要行为主体的政府的主导力量和作用,建构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级有机的政府整合机制,才能将国家公权力转换为中国构建低碳社会的强大助推力,低碳社会建设也才能真正取得实质性与可持续性的发展。
——将国家公权力转换为中国构建低碳社会的强大助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