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七类人办广告公司享受财税优惠政策
日前,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据悉,该意见将为今后广告业的发展一路开绿灯,包括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拓宽投融资渠道、保护广告知识产权、扶持广告园区建设、促进公益广告发展等。
该意见提出,取消各种不利于广告业发展的准入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的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外,其他一切审批项目均不得作为广告企业登记的前置审批项目。凡是来我市投资创办广告企业的,注册资本均可按法定最低注册标准执行。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积极支持广告企业使用冠省行政区划和免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允许广告企业在名称中使用“文化传媒”、“广告创意制作”、“广告传媒”、“广告产业”等字词。
该意见还指出,对引进设立广告业企业总部,按照相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对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残疾人、城市困难人员、复退军人、返乡农民工7类人创办的广告企业,按规定享受各类财政、税收优惠政策。此外,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广告企业的信贷支持。
——大连七类人办广告公司享受财税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