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连市检察院推出刑事命案侦查工作的新模式
为快速、准确打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保证检察机关在命案发生后第一时间到达案发现场,介入案件、掌握案情,快捕、快诉、快审案件,形成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合力,2011年,大连市检察院率东北三省之先,推出了刑事命案侦查工作的新模式——同步介入公安机关命案侦查。记者昨日获悉,该机制的创建形成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命案侦查活动规范、同步、高效的刚性监督,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本地区命案侦办质量。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大连市检察机关同步介入命案案件117件,已侦破114件,侦破率97.4%,同比提高近10个百分点。
该院成立了由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为总指挥的命案侦查监督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命案侦查、介入工作的组织领导、侦查指挥和督促检查等事项,并形成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一体化介入命案侦查工作新格局。命案侦查监督指挥中心24小时与公安机关命案侦查指挥中心保持热线联系,重点同步介入“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品、故意伤害等致人死亡的,以及特殊情况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虽未死亡,但生命垂危,在短期内有死亡可能的刑事案件”。
建立同步介入命案侦查工作机制以来,市检察机关积极行动,主动到公安机关了解命案发案动向,征询介入侦查反馈意见,确保了一系列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恶性案件在介入工作中与公安机关的无缝对接——
去年“5·01”特大袭警致死案发生后,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相关人员立即组成检察机关命案同步介入工作小组,进驻市公安局侦办指挥现场。工作小组经了解案情、观看现场监控录像、参与案件讨论后,提出相关引导侦查取证意见。随后,该院再次派员参加了公安部专家组尸检论证会。5月20日,在该市某交通枢纽区将正在执勤的交通民警史某某殴打致死的三名犯罪嫌疑人韩某奕、周某某和韩某敏,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现该案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
2011年7月的大连金州新区灭门案发生当日,该院在接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立即派办案人员赶至现场,参加公安机关现场勘验,研究案件侦破方向。案件发生在7月25日凌晨1时许,当天早晨7时许,侯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就被抓获归案。
该院还同步介入了我国与欧盟成员国第一起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002年9月,数名中国籍留学生在爱尔兰将另一名中国籍留学生殴打致死。经我国外交部、公安部等部门通过外交途径与爱尔兰进行刑事协助后,2011年2月初,该院派员与市公安局共赴爱尔兰与当地警方移交相关物证、书证及鉴定结论。5月,三名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该院派员介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讯问。目前,本案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参与不干预、参谋不代替、指导不包办”,本着“适度介入”原则,大连市检察院选派理论功底扎实、工作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以“专人介入”的形式介入侦查。介入案件方式上,重引导、建议;介入内容上,重事实证据的排疑补漏;介入程度上做到不干预、不妨碍侦查。
通过参加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复验、复查,及时介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第一次讯问、对被害人、关键证人询问,审查讯问、询问笔录,参加公安机关对命案讨论以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联席会议……检察机关根据不同案件特点,灵活选取方式介入命案侦查。据统计,在同步介入侦查新机制实施以来,该院充分发挥检察意见、建议的作用,经其引导取证侦破命案案件7件,抓捕犯罪嫌疑人13人。
——去年大连市检察院推出刑事命案侦查工作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