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明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即将到来的2012年,对小型微利企业来说,可谓利好不断,税收优惠政策次第开花。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据市国税局相关人员介绍,2009年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缓解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策,规定自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0年底两部门再次联手,将这一减半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2011年12月31日。而此次出台的最新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年应纳税所得额从3万元提高到了6万元,且优惠时间延长了4年。
市国税局工作人员给算了一笔账,以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2011年该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2万元(60000×20%),而2012年只需缴纳6000元(60000×50%×20%),应纳税额仅为新政策出台前的一半。
据介绍,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市国税局今年6月推出中小企业出口退税在线申报系统,全面提速中小企业申报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目前全市已有2401多户中小企业上线使用了该系统,占出口退税企业总户数的49.2%,涉及退税额8.9亿元,免抵额3.76亿元,合计退免税额12.66亿元。
——我市明年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