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减少菜价将有所降低
“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会减少流通环节,平抑物价,尤其会让大连百姓的‘菜篮子’更丰富、更实惠。”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后,市国税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在意见中提出完善农产品流通税收政策,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规范民间资本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
据市国税局负责人介绍,目前,对农产品销售征收增值税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划分四种情形: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销售农产品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户免征增值税;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上)按13%的税率征收;销售农产品的小规模纳税人(农产品加工企业年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下,商业企业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以下)则执行3%的征收率。
截至目前,市国税局暂未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相关文件。该局负责人表示,如果新政策下达,将不打折扣地贯彻落实。相信随着这一新政策的推出,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减少,大连的菜价将有所降低,更大惠及老百姓餐桌。
——大连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的减少菜价将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