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
昨天,省教育厅出台规定,2012年起我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10元、初中每生每年810元。目前我市公办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为每年750元,初中生均为每年950元,高于省定标准。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所增加的经费由各市、县(区)自行解决。全省各地原来安排的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高于省定标准的,应继续维持原来水平或适当上浮,同时要根据义务教育发展需要,适时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中小学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偿还债务等不属于公用经费开支范围的各类支出。
——明年我省将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