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又增加了
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又增加了。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从明年起至2015年底,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此前享受该政策的条件是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大连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国家将条件标准放宽,也让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户数增加。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在税收系统中进行筛查,要让大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享受到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放宽至6万元
还记得在今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支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金融和财税政策措施,当时提出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但当时这个范围并没有明确说法,税务部门也一直在等待细则。所以此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了享受这项优惠政策的条件,即将原来的小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提至6万元(含6万元),相当于真正把受惠的小微企业范围扩大了。
回顾近年来小微企业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早在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家就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了明确的政策扶持,相对于法律规定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2009年受全球经济衰退的影响,中小企业的经营受到不同程度的滑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政策,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给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2010年底,两部门再次联手,将这一减半优惠政策延长执行至今年底。
大连小微企业减免所得税超亿元
“这次条件标准放宽,将有更多小微企业享受到这项优惠。但目前,具体增加的小微企业户数还在统计中。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系统筛查出符合条件的企业,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告知,让它们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昨天,大连市地税局企业所得税处有关人士表示。
记者了解到,去年,大连市地税局共为中小困难微利企业减免地方税收13335万元,今年上半年,市地税局又为小型微利企业减税1606万元。从2008年新所得税法执行至今,大连市国税局所管辖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减税优惠6046万元,其中,2010年以来,市国税局为符合减半征收优惠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861万元。
——我市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又增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