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委常委会班子和个人的承诺
按照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要求,市委常委会就常委会班子和个人作如下承诺,希望全市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予以监督:
一、不违反政治纪律,与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
二、不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搞封官许愿,不搞任人唯亲,不私自干预下级干部任用工作。
三、不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房地产开发、政府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不谋取私利。
四、不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不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五、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六、不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下基层不搞迎送,不接受超标准接待。
2011年11月16日
——大连市委常委会班子和个人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