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把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未来5年,我市将把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且给予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使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保障,城乡残疾人将普遍加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享受社会福利的范围将不断拓展。
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大连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我市将建立特困残疾人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补贴制度,在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居民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对城乡特困残疾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按规定为其代缴部分养老保险费。建立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特别保障制度,在贯彻落实对残疾人生活保障现行优惠政策的同时,将单独立户的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探索建立农村残疾人生活特殊补贴制度,支持涉农区市县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建立农村残疾人生活特殊补贴制度,在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诸多方面给予特别扶助,保证其基本生活有稳定性提高。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纳入常态化管理,保证其住有所居。
到2015年,全市残疾人的生活总体上将达到小康水平。城乡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普遍实现就业;符合五保供养、集中供养、居家供养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供养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拓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中高等教育和终身教育;城市主要交通、建筑、信息交流基本实现全域无障碍,城乡有需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达到90%。
——我市将把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