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6个乡镇被认定为辽宁特产之乡
近日,2011年辽宁特产之乡评选认定结果和辽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结果先后发布,我市6个乡镇被认定为辽宁特产之乡,9个产品被认定为辽宁名牌农产品。
瓦房店市赵屯乡、庄河市青堆镇、庄河市桂云花满族乡、普兰店市同益乡、长海县海洋乡、长海县獐子岛镇等6个乡镇被辽宁省农委、辽宁省林业厅、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辽宁省畜牧兽医局共同认定为辽宁特产之乡。
大连世江果品专业合作社的红富士苹果、大连润农果业有限公司的嗄啦苹果、大连浩源泉生物食品有限公司的寒富苹果、大连市金州区国营农场的红富士苹果、瓦房店市志海果品有限公司的乔纳金苹果、瓦房店市三农果业有限公司的红富士苹果、大连双利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红富士苹果、大连陈记果品有限公司的冻尖把梨、瓦房店市祥岭农产品经销公司的金冠苹果等9个农产品(含2个复查换证)被辽宁省农委认定为辽宁名牌农产品。至此,我市名牌农产品认定数量占全省29个认定总数的31%。
——我市6个乡镇被认定为辽宁特产之乡